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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关于网购维权那些你一定要知道的事

发布时间:2020-11-1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都2020年了

  “线上消费”、“网络购物”、“手机支付”

  早已充斥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而大家在享受网络购物带来便利的同时

  应该也遇到过一些“小烦恼”

  那么今天

  就和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网购的那些事儿~

  01

  打开电商平台,琳琅满目的商品挑花了眼,挑到凌晨一点半,终于选好了心仪的物品下单付款,看到订单提交成功才心满意足地睡觉。第二天醒来一看,商家竟然私自取消了订单,拒绝发货,这时我们怎么办呢?

  我们在网上购物平台选择商品并成功提交订单的过程,就是合同建立与生效的过程,只是区别于传统意义上双方面对面签订的纸质合同,这种通过网络建立的合同叫电子合同。当电子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这次网购便有了法律强制力来约束,是不可以拒绝履行或者擅自变更和中止的。这就意味着商家不能随意反悔,如果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拒绝发货,属于违约行为,我们是有权要求他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

  02

  商家按时发货,在经历了好几天的焦急等待,终于等到了心心念念的快递,结果从快递小哥手里接过一看,包装都坏了,里面的东西一片狼藉,还有几样东西被弄丢了,这时我们怎么办呢?

  上面我们提到了电子合同,而网购后签收快递的过程,就是电子合同交付、履行的过程。也就是说,签收快递之前,在快递运输过程中商品损毁丢失的风险由商家承担;当签收快递后,商品就完成了交付,损毁丢失的风险就需要我们自己来承担了。

  所以,当网购后收到快递的时候,一定要平复下喜悦的心情,先仔细查看商品情况,确认完好无损后再签收。如果发现快递损毁或丢失,要拒绝签收,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及时联系商家及快递公司要求处理。

  03

  签收完快递,接下来就是激动人心的拆快递时刻,但是打开一看,怎么和店铺里描述的不一样啊,说好的纯牛皮皮鞋,怎么就变成了人造革,这可怎么办?

  如果发现网购商品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退货,向商家要求退还付款,并要求商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必要的时候,我们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消费者因为网购商品价值不高,而且商家所在地距离较远,考虑到去商家所在地打官司实在太费时费力,于是就自认倒霉放弃了维权。不要担心这个问题,在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我们留下的收货地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就拥有管辖权,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直接向自身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大节约了诉讼成本。

  04

  当时一听到“美眉们”就义无反顾的冲了,疯狂剁手,现在收到东西了,发现有些东西根本就用不上,后悔当时的冲动消费,想要退货怎么办呢?

  法律规定,无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有无质量问题,只要是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消费者都有权自商品收到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就是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

  我们只要保持物品的完好,是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同时,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有理由退货是由商家承担退还商品的运费,而无理由退货则需要我们自己承担这部分运费。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有一些商品并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比如私人定做的东西、鲜活易腐的东西以及已经交付完毕的报纸、报刊等,所以我们在购买这类商品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考虑清楚。

  大家如果在网购中遇到侵权行为的发生

  要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孙晓东 )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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