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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印发通知:加强涉企侵权信息管理 持续推动营商网络环境优化

发布时间:2026-09-18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

 关于加强涉企侵权信息管理 持续推动营商网络环境优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近年来,全国网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工作,大力整治涉企网络乱象,网上涉企舆论环境持续向上向好。同时也要看到,网上涉企侵权行为成本低、传播快、影响大,反复性、复杂性交织,企业维权存在“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为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加大涉企侵权信息处置力度,切实提升工作质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思路

  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理,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加大人员、技术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涉企信息事前审核、事中巡查、事后处置全链条管理机制,主动清理显性涉企侵权信息,从严从快处置涉事账号、MCN机构,切实解决涉企侵权信息处置难、处置慢等问题。

  二、明确处置范围

  处置涉企侵权信息,事关企业、企业家切身利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各方对处置涉企侵权信息已形成共识。网站平台对以下涉企侵权信息,应当积极主动清理处置。

  1.个人信息类。包括泄露企业家身份证、护照、户籍档案、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及联系信息,以及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

  2.侮辱贬损类。包括侮辱谩骂企业、企业家,恶搞丑化企业标识、产品和企业家肖像,将企业、企业家与色情低俗话题恶意关联,使用污名化词汇诋毁企业、企业家或特定品牌用户。

  3.假冒仿冒类。包括假冒仿冒新闻单位制作发布的涉企监督信息,假借企业或企业家名义发布的信息,在公众账号名称、头像、简介中,擅自使用与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名称标识或企业家姓名肖像。

  4.虚假误导类。包括断章取义、歪曲解读企业家过往言论,呈现与事实不符的搜索关键词联想、搜索落地页结果,已经权威辟谣、澄清的不实信息,与企业、企业家在超大平台上的官方账号发布的公开声明不符信息。

  5.其他类。包括涉企拉踩引战信息,集纳翻炒的企业旧闻旧事、负面信息,已被本平台处置过的涉企侵权信息,机器人账号、网络水军账号发布的涉企评论信息,明显违背公序良俗抹黑诋毁企业、企业家信息。

  三、工作要求

  网站平台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健全信息内容管理制度,完善优化平台社区规则,将涉企信息纳入日常内容审核处置范围,强化账号、MCN机构管理,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网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所在地网站平台完善制度,加强涉企信息内容管理,及时清理涉企侵权信息。对重视程度不足、落实力度不够特别是网民反映问题集中的网站平台,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特此通知。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2026年9月15日

中国传媒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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